粤药监局许〔2021〕5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使用申报材料评审要点(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药监局反映。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使用申报材料评审要点(试行).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粤药监局许〔2021〕5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使用申报材料评审要点(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药监局反映。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使用申报材料评审要点(试行).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