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药品现代物流业规范发展,构建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现代化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确保药品流通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可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广东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2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gdda_ypjgec@gd.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反馈”。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