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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8 09:40:0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26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要求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9号)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部署,2017年共召开食品药品安全月度新闻通气会12次、季度新闻发布会4次,并通过我局政府公众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质量92次(其中药品类13次、医疗器械类10次、化妆品8次、食品及保健食品类61次);公布证照注销情况66次(其中有关药品流通环节44次、药品生产环节3次、食品领域6次、保健食品4次、医疗器械领域9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3次,消费警示43次(含药械6次、食品保健品29次、化妆品8次);公布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和“黑名单”4次。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24宗,较2016年下降3.86%。224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书面申请69份,网上申请153份,当面递交申请2份。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3件,同意公开57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不同意公开3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6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7件,告知作出补充6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受理范围12件,不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37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5件,其他3件。2017年度接收办理的224宗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工作时限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17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2件。2017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6件(主办与会办建议各8件),政协提案18件(主办与会办建议各9件),均按时办结,并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进行公开。
信息公开申请具体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五大重点领域过程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覆盖“四品一械”监管全过程的阳光政务制度体系。
围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要求,依托“1+N”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着力实现监管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阳光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以阳光公开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手段,围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监管政务运行全过程,构建起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食品药品监管阳光政务体系。省食品药品监管阳光政务体系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五大重点领域过程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覆盖“四品一械”监管全过程的阳光政务制度体系。一是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技术规定》等70多项覆盖“四品一械”监管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流程、规范;二是制定了包括“四品一械”为主要内容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编制“一单两库”,开展的飞行检查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形式进行,建立检查结果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品一械”监管随机抽查事项已覆盖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三是制定了重点敏感行政许可、重大敏感案件、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复核小组会议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议事规则,明确复核工作的范围、复核会议的组织流程、材料的审核等事项。
阳光政务专栏
(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集约化。
坚持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建好信息公开集成媒介主阵地。一是做到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发布。针对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在网站发表相关文章,发挥好门户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建立辟谣专栏、消费警示等栏目,即时加强重点热点食品药品话题的引导。加强科普知识宣传,设立专门科普宣传专栏,大力推进食药科普知识推广。二是推进网站改版,完善功能,优化栏目,提升技术含量,增加信息量,推进全方位立体公开,给予社会公众便捷良好的查询体验。目前,我局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日常事项外,还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双公示等常设栏目,重点公开各类监管信息,紧密贴合工作重点及时增减专栏,2017年我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987篇,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深化“互联网+行政许可服务”,上线食品药品许可电子证照系统。扫除无纸化审批发证的“最后一道关口”,真正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评、网上审批、网上制证”,做到行政许可全程“零纸张”、申请人办事全程“零跑动”,足不出户即可申办许可证件。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实现网上办理和进驻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省局公众网、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系统上的内容“三统一”,“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网上办结率”三项指标均实现100%;已办结的业务均达到比法定审批时限缩短40%的目标,并实现业务、效能零投诉。
(三)主动回应关切,坚持新闻例行发布,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
主动回应关切,坚持实行新闻例行发布,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舆情监测、会商、研判、回应和评估机制,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做好舆情处置与回应。一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定期有序发布机制。结合年度重点、亮点工作,季度性、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及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话题、风险交流研讨等,每天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和安全知识,每周发布一次食品抽检信息,每月举行一次例行新闻通气会,每季度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一次亲自出席发布活动;二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主持,局领导出席发布,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与发布,重大、敏感信息公开由省局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和统一;三是强化与媒体联动合作。采取战略合作共建的方式,与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合作共建专题专栏,策划重点专题,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解读政策法规或者重大事件,促进健康饮食、安全用药、理性消费以及消费警示。目前组织举办 “新闻媒体下基层”、“食药科普下基层”、“ 安安有约—食药科普大讲堂”等一系列大型活动。
每月新闻例行发布
(四)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和解读工作,助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和解读工作,是适应当前政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府效率效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一是强化要求,落实制度保障。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一并编制,一并报审,一并发布,并及时转载国家总局、省政府重大政策的政策解读文章。2017年共发布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等多个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文件;二是精心组织,多样化解读途径。充分利用政务公开途径,灵活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扩大受众覆盖面,提高传播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省局政府网站、微信客户端、微博、报刊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和转载政策解读文件,大力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新法律法规的宣贯,营造正面良好的舆论氛围,2017年至今通过网站、微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76篇;三是创新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内容。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采取不同传播策略,创新政策解读内容,采用喜闻乐见的文风,通过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宣传解读。通过微信推送、专题宣传、图表、图解等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内容,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看明白、好理解。
形式内容丰富的政策解读栏目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动阳光政务建设工作
继续推动“广式创新”阳光政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的公开工作,着力推进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检、飞行检查等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逐步推动事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向社会公开。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的工作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公信力。
(二)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继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形式,开展电视和广播新闻宣传,加大网站发布、微信推送力度,拍摄小视频,创作漫画,构建标志性卡通人物,以栏目插播、数字化、你问我答等形式展现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受众面和知名度。强化食品药品宣传信息资源的共享,真正形成网站食品药品宣传的合力;增进公众参与互动,提升食品药品安全议题与舆论的引导力。
(三)进一步强化公开各类信息
形成“公布政策必公布征集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和政策解读”、“公布计划,必公布进展和结果”,“年初有任务,年终有总结”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最新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文件,同步配发解读信息,构建内容丰富、查询便捷的食品药品法规库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持续推进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抽检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全面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建设完善智能问答支撑知识库,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效能管理”要求,开展对 “四品一械”知识收集、编撰、整理、分类、汇总,建成并不断丰富智能化、数字化的省局业务知识库;完善政务网站功能,推进网站结构更新工作,建立更便捷、更有效、更安全的信息公开主流渠道,牢固信息公开工作技术支撑;引入第三方媒体合作,建立微信、微博多方合作互联机制,扩大微信、微博平台技术含量和覆盖面。
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邮编:510080,电话:020—3788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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