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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开展广州大学城高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
发布时间:2014-03-25 16:30:4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部署的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3月20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肇庆等市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三个飞行检查组,对广州大学城10所高校的12家食堂开展了2014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快速检测、问询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岗位从业人员等方式,对12家学校食堂在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生熟分开、餐饮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核查。综合三个检查组的检查情况,结果表明大学城各高校较好地落实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部分被检查的食堂能够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餐饮服务许可、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得到了较好地执行,其中华南理工大学第二学生食堂、中山大学东校区第二食堂、广东工业大学第三食堂二楼等食堂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到位,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起到模范作用。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高度重视大学城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监督指导管理职责。检查结论是大学城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食品安全风险可控。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小谷围街道办事处及10所高校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食堂负责人集中通报了飞行检查情况。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吴圣明参加了情况通报会,对此次飞行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肯定,并对进一步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加强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提出了贯彻意见。

检查组指出,对照食品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大学城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和学校食堂负责人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强化。检查发现个别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不够健全、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督促不到位,备餐间、熟食凉菜专间等高风险场所以及消毒保洁、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的硬件投入不够,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在岗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没有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严格。部分食堂存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生熟容器区分不明显、从业人员通过食物传递通道进入备餐间、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不落实、食品留样不符合要求、个人卫生和环境清洁卫生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三是基层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个别食堂存在的突出食品安全隐患经多次指出但整改不到位的,应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应督促健康检查机构改进完善。

吴圣明强调,大学城社会知名度高、师生多、社会影响大,大学城高校食堂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此次飞行检查未提前通知,是突击性的,检查结果真实地反映了大学城高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现状。对发现的问题,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食堂认真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他指出,今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是防控风险,飞行检查将是一项常态的工作制度,旨在推动各级监管部门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集体食堂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重点防控单位。近期,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加强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集体食堂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推进量化等级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等七个方面的要求。他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要求,做到食品安全监管“三化”:网格化、表格化、痕迹化,严格管理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确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省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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