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省局动态
广东省构建多维度立体打击药品网售违法犯罪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24-10-15 14:17:1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近日,国家药监局在广州召开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会议,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平同志,药品安全总监袁林同志出席会议。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玲同志参会并致辞,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同志在会上介绍广东省构建打击药品网售违法犯罪监管体系的工作经验。

4508552.png

  严振同志介绍,广东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广东省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围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犯罪线索发现难、抽样难、检验难、认定难等四大难题,通过“大数据+专业+警务”方式,建立“网络监测、抽样检验、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多方协同工作机制,明确了“排查购样、快速检验、认定移送、立案打击”等四大环节的工作要求,加大对网络售药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一是找准监测重点,深化大数据分析研判,破解案件线索发现难。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和国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南方所)通过加强数据库建设、动态调整更新、综合风险研判等方式,在全网海量信息中精准挖掘案件线索。二是完善检验体系,发挥药监专业性优势,破解样品抽样检验难。广东省药品监管局通过委托南方所抽样、完善检验工作体系、发挥药监专业性优势,力争做到买得准、检得全、检得快。三是优化工作程序,增强认定工作灵活性,解决涉案产品认定难。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广东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强化线索研判,快速实现涉案产品鉴别和提出涉案产品的认定。四是推进行刑合力,强化全过程无缝衔接,破解案件打击落地难。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合作,利用其信息和侦办能力,协助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药品监管部门可请求公安部门提前介入重大案件,提高案件查办效率。此外,双方共同建立“四个共同”打击机制,包括共同研判、部署、行动和发布信息,提高全省打击药品网络犯罪的协同能力。

  此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部分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做了经验交流。

  工作机制试行三年以来,广东省成功查办了5.20非法制售肉毒素等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系列案件,实现了对网络销售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迅速响应和有效打击,多次得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嘉奖和表扬。(省局药品二处供稿/图)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