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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被评为国家药监局第三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发布时间:2023-10-16 08:40:0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被评为国家药监局第三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广东省成为同时拥有两个国家药监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两个省份之一。

  自2022年4月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被确定为国家药监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以来,省药品监管局充分发挥法规和科技处第一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一对一开展帮扶,突出以点带面,典型带路,指导香洲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做好基地创建工作。辅导制定基地建设方案,研究提出有关药品法制宣传、教育培训、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经过线上会议、电话沟通、现场指导等形式及时跟进创建工作,对照工作安排,逐项落实。此外,省药品监管局由局领导带队赴香洲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实地指导,提出香洲区局要因地制宜,紧紧抓住珠海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口岸城市的地方特色,深挖特色和亮点,打造广东药品法治教育基地新品牌,并对香洲区局基地建设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创建法治教育基地“八个一”标准和“五有”模式,立足口岸城市特点和监管实际,以建设“全域大普法、全区齐参与”的法治宣传基地为目标,因地制宜打造“小而精”“嵌入式”“零距离”的法治宣传矩阵,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药品安全治理全过程,推动药品法治文化深入人心。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共14个成员单位的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领导小组,保障创建工作高效开展。坚持贴近群众,全面传播药品法治文化,以“一街一品”为基础,打造药品法治宣传“百里法治长廊”,培育“一馆一园一厂”法治宣传主阵地、瞄准群众“新口味”,打造“菜单式”普法新模式,依靠“两支队伍”,开展“体验式”普法活动。坚持服务企业,在执法中加强普法,持续打造“多元共治”的企业普法模式。(省局法规和科技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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