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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邱楠副局长率队赴惠州市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督导调研
发布时间:2023-09-13 08:49:3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各地抓好抓实抓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确保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9月7日,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楠率队到惠州市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督导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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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调研组一行深入到原料药生产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发展状况,听取企业有关诉求;听取了惠州市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情况汇报;现场观看了大亚湾区局依托“粤执法”平台开展“云巡查”非现场执法检查过程的演示。

  邱楠副局长充分肯定惠州市局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展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动员部署顺利开展,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二是强化会商研判,风险排查工作有效推进,惠州市食药安办牵头召开了全市药品安全形势会商会议,并开展了药械化生产经营领域风险排查行动,对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三是找准重点方向,能力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开展了稽查执法队伍案件查办实务培训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市监管工作的能力水平。

  邱楠强调,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涉及到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地要紧扣“走在前列”总目标,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持续深入七大行动,推动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跨上新台阶。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地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要将其作为今后一段时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行动上狠抓落实。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着力“消除一批苗头性风险隐患、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推进一批协同监管项目、推动一批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一批管用好用工作制度”,推动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跨上新台阶。三是方式上主动创新。针对基层的监管短板、瓶颈,向改革创新要动力,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形成一些管用实用好用的监管方法和监管经验,在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中“走在前列”、贡献广东力量。

  省药品监管局执法监督处有关负责同志、惠州市局药品安全总监及药品监管科、执法监督二科负责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参加调研活动。(省局执法监督处、惠州市局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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