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省局动态
省药品监管局组织研讨解决化妆品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3-02-27 09:28:1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日常监管,加大对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力度,研究当前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2月17日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化妆品行业发展突出问题及安全治理研讨会”。省药品监管局王玲副局长、宋永朝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针对目前我省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监管中存在的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策略,推进许可监管稽查融合整治,加快推动广东化妆品产业发展由“大体量”向“高质量”转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安全用妆的需求。

  会议客观实际分析了近三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相关情况,结合我省实际,梳理目前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贯穿许可、检查、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稽查执法全链条加强监管。会议认为要依法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否认抽检不合格产品整治力度。

  宋永朝副局长指出:强化信息共享应用,整合生产经营环节产品的追溯,提升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加大监管力度,突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的现场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力度的同时曝光负面典型,做到宣传引导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督促从业者持续合法合规,守住化妆品质量安全的底线。

  王玲副局长强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从四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站位,对广东化妆品高质量发展有充分信心和强烈的责任感;二是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力度;三是打击上紧盯重点区域治理,纳入全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重点地区;四是要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省局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定期发布消费提醒和安全警示,督促化妆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控化妆品安全风险,保障民众安全用妆;二是约谈机制常态化,约谈被国家局标示公告的生产企业和否认生产的企业,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告诫;三是相关信息共享,整合化妆品技术审评审批、现场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方面的风险信息,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四是贯彻落实《广东省药品稽查执法协调联动工作实施办法》,加快实现化妆品安全风险的及时监测、准确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处置。(省局执法监督处供稿)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