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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研究部署全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8 16:08:0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38 【字体: 打印

  近日,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召开全省哨点监测工作视频会议,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严振出席会议,对全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在药店哨点监测方面开展的扎实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一年多来,全省药品监管系统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全省哨点监测工作全省一盘棋,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制度,药店购药人员信息及时上传并成为广东省疫情防控大数据平台数据源,为疫情防控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各地要准确把握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中的职能定位和作用,各地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对屡次未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的企业要坚决关停整改,属于医保定点药店的应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通报处理。

  会议要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因地制宜的制定完善更加严格细致、更高标准要求的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机制,把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把加强药品领域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纳入重点督导检查范畴,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地市、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省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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