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佛山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监管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关键环节,突出管用实用,从6个维度提出了14条措施。
《措施》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立足佛山市药品安全基础和形势,提出了一系列接地气、能落地、可操作的具体举措,共6大项、14条措施。一是加强监管队伍、法治建设,通过强化药品监管执法专业力量配备,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检查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完善和强化监管协同和稽查执法机制,重点提升医疗机构药事监管能力;三是加强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技术支撑力量;四是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完善药物警戒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五是推进监管智慧化数字化,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 应用水平;六是加强产业服务发展建设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推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同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强化政策保障、优化人力资源政策、激励担当作为五项保障措施,通过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区域治理,强化政策保障,优化人事管理,激励监管干部担当作为,统筹推进全市药品安全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今年以来,佛山市围绕“强监管守底线保安全、优服务追高线促发展”两大目标,结合监管形势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国率先建立零售药店“守信快批”审批模式,将药店经营者“开门准营”的审批时长从56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开辟连锁药店“最快一小时发证”的先河;全省率先实施“人工智能+一次通查”融合监管模式,被省药监局列入综合改革创新重大项目,项目实施后,零售药店检查项目瘦身67%,涉企干扰减少68%以上,监管效能提升50%以上,大幅压缩企业制度性成本,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检查效率和监管效能。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春雷”“飓风”“秋猎”等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征集案件线索,强化多部门协作,集中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净化药品市场环境,保证群众用药安全。自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截至8月底,全市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359宗,涉案货值约6627万元,罚没486.68万元,查办大案要案13宗,移送公安案件10宗。
此次出台的《措施》坚持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注重在“全面加强”上出实招,在落地落细上下功夫,推动本领升级、能力扩容,这将为佛山今后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守牢药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有力支撑。(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