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广东省启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当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告知承诺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批通过并向美宜佳集团旗下连锁门店颁发全省首张连锁便利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改革试点任务,指导美宜佳集团及春悦林大药房做好许可证申领及药品零售经营准备,要求试点便利店严格执行“七统一”管理规定,连锁总部要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并配备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疫情期间药品零售规定及便利店行业规范。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乙类非处方药零售环节管控,积极配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给消费者带来放心、便利、经济的消费环境,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2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确定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等两家符合申办条件的大型连锁便利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试点。改革试点将探索由属于同一集团管理的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在便利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创新药品零售经营模式。同时,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落地生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