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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多管齐下”筑牢药店哨点监测防线
发布时间:2022-02-23 15:25:18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501 【字体: 打印

  当前,国内出现本土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风险仍然存在。2022年春节以来,河源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急动员全市市场监管人员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药店“哨点”监测责任,落实好“四早”要求,坚决筑牢内防反弹严密防线。

  一是严格管理封控区《目录》药品。2月1日紫金县发现九和镇一例阳性病例后,马上启动零售药店“哨点”监测自动响应工作机制,按照零售药品哨点监测规范指引,要求九和镇封控管控区域内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全县其余地区实施提级管理,督促零售药店落实购买《目录》药品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有关规定。对全县城乡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高强度、多频次的拉网式排查,确保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无“盲区盲点”、无“漏网之鱼”。

  二是同步开展暗访督查和专项检查。针对全市密接者和次密接者在筛查中持续增加的严峻形势,要求全市五县三区开展“网格化”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店对“三查验”、《目录》药品报告制度、“十大症状”询问引导和专柜管理的执行情况,并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检查情况日报制度。成立暗访督查小组对各县区落实“哨点”监测工作进行暗访督查,要求各县区局督促药店对督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进行再检查再强化。截至2月中旬,共暗访及检查药店618家,责令整改55家,关停整改21家。

  三是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各县区局分别约谈辖区零售药品连锁总部负责人及单体药店代表,通报近期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存在的问题,进行警戒教育。要求全市药店同步施行“警戒线”和专柜管理。在药店唯一出入口设置“警戒线”,确保“三查验”执行到位、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目录》药品专柜管理,在专柜显眼处标识“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专柜”,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开架销售。重点加强购药信息监测。《目录》药品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录入广东智慧药监系统。(河源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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