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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以“我‘药’安全 惠州在行动”主题发布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21 14:49:35 来源:惠州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628 【字体: 打印

  近日,惠州新闻发布厅举行主题为“我‘药’安全 惠州在行动”的惠州市药品安全新闻发布会。惠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全市药品安全工作有关情况。

  一直以来,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治理,健全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实现全市药品安全总体形势平稳向好。

  一是强化措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完善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惠州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惠州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惠州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进一步健全惠州市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惠州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高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把紧药店“哨点”防控关。持续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组织各县(区)局对所有单体药店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对所有连锁药店每月检查一次,对全市药店每周开展督导检查。2021年以来共开展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监督检查17544家次,责令限期整改293家,停业整顿157家,立案查处4家。把好新冠疫苗流通质量关。加强疫苗存储、运输环节质量监管,全市共有新冠疫苗接种单位125家,疾控中心6家,配送企业1家,已完成对全市接种相关单位上下半年两轮全覆盖检查,限期整改8家,约谈1家。

  二是增强保障,药品安全总体水平有效提高。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划分监管对象风险等级,以高风险领域、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品种等为监管重点,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12月13日,全市检查药品生产企业52家次,约谈企业1家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589家,限期整改385家,立案228宗;检查医疗机构1136家,限期整改47家,立案2宗。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2家次,经营企业2995家次,使用单位156家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74家次,经营企业2010家次,覆盖美容美发机构、儿童和特殊化妆品等重点领域和品种。

  三是严厉查处,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打击。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新动向、新情况,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12月13日,共办结 “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429宗(药品案件311宗、医疗器械46宗、化妆品72宗),罚没款254.47万元。查办货值50万以上重大案件2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宗,由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切实有效做到“行刑衔接”。 全市涉药品犯罪破获4宗,刑拘17人,逮捕17人,涉案金额315万元。涉医械器材犯罪破获2宗,刑事拘留4人,逮捕4人。涉化妆品犯罪破获1宗,刑事拘留2人,逮捕2人。其中,查办重大违法案件1宗。

  下一步,惠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紧围绕《广东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要求,加强和改进药品监管工作,全面实施风险研判会商,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治理,及早发现处置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惠州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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