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珠海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关于药品追溯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药品全过程质量监管,扎实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以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追,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明确重点,分步实施。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年初印发珠海市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按药品类别分步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明确珠海市辖区内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应率先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其他药品逐步纳入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由点及面、科学有序地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药品全链条、全过程最小包装“一物一码”的信息化追溯。
二是搭建平台,监控流向。联合珠海复旦创新研究院建设药品追溯信息化监管数据库,在追溯体系中作为“桥梁”和“枢纽”,采集追溯数据,监控药品流向,发挥追溯监管作用。通过药品追溯数据汇总分析,监控药品流向,进一步挖掘药品追溯信息在产品抽验和日常监管等工作中的应用价值,发挥药品追溯信息在问题产品召回及应急处置机制工作中的作用,对药品流通异常进行预警、分析、研判。
三是强化监管,夯实责任。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并督促指导,将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传达至辖区相关企业,指导其按要求建立完善重点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同时将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追溯信息提供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项目,推动药品企业落实追溯主体责任。截至2021年11月,全市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已100%实施药品追溯制度、使用药品追溯系统并提供重点品种追溯信息。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对相关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追溯系统建设,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