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佛山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佛山市局采取市、区、镇(街)“三级联动”,突出“穿透式核查”“闭环式管理”,开展网格巡查、线索核查、履职督查,持续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全力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实施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制度以来,佛山市局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执行“进门三查验”“购药五上报”。同时,做好群众就诊指引,不得向中高风险地区和附“黄色”健康码期间的顾客销售《目录》内药品(含网络销售)。据统计,开展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以来,佛山市零售药店累计录入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超过710万条。
结合大数据分析,强化结果应用,补齐防疫短板,扎实做好佛山市重点人群购药数据监测信息线索核查处置,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实施科学精准管控,形成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信息闭环管理。据统计,自6月9日以来,佛山市开展重点线索核查868条,检查零售药店767家,关停整改药店29家。
下一步,佛山市局将加强与公安、政数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构建多部门信息共联共建共享机制,不断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信息闭环管理,推动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高效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