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市局动态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22 10:21:30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41 【字体: 打印

  近期,我省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多地升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提高东莞市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全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测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哨点”预警作用,坚决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一、加大药店监督检查力度。迅速组织各分局两周内完成辖区药店全覆盖检查行动,严查销售退热类药品时未按规定登记报告购药人员信息行为。目前,已完成全市7463家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持续开展跟踪回访检查,强化零售药店抽查核查,今年以来全市共抽查药店12977家次,发现不按规定执行801家,责令限期整改615家,责令停业256家。

  二、线上线下开展隐患排查。深入开展线下暗访督导,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截至6月10日,已对23个镇街147家零售药店进行暗访,并发布暗访结果通报4期。在组织全市实体药店实施全覆盖检查的同时,扎实开展“线上”巡查,督促全市网上药店落实《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规定,立即对目录药品采取限制措施,堵塞疫情防控漏洞,做到“线上线下”全面防控、不留死角。

  三、深入开展防疫宣贯引导。及时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落实购药人员购药登记报告制度告诫书》、顾客进门查看“健康码”等最新防控相关指引,要求连锁药店总部、医药批发公司配合开展宣传,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定期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药店监督检查信息,不断加大震慑力度。

  四、加强药店常态化抽查核查。将零售药店信息登记报告执行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重点,持续加强零售药店实名购药登记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今年以来截至6月10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分别向市公安局、市疾控中心推送购药人员信息共计160.5万条,确保疫情线索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形成有效“闭环”。(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