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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管局狠抓药店哨点端、疫苗安全端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9 10:36:25 来源: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31 【字体: 打印

  针对国内外新冠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切实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防护”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近期,江门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对全市1763家零售药店、104家疫苗接种点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

  一、抓好药店防控发挥“哨点”作用

  1.快速布置。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对零售药店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的最新要求,要求各市、区局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零售药店在销售37种《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的药品时,须在广东智慧食药监系统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实名登记上报;对屡次未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的企业要坚决关停整改,属于医保定点药店的应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通报处理。

  2.迅速行动。及时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并开展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各零售药店必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慎终如始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切实发挥“哨点”监测作用,织密筑牢疫情防控网。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7个督导组,采取“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四市三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及时反馈。全市共有零售药店1763家,登记排查购买退烧用药止咳药276054人次(5月1日-6月6日),排查体温超37.3℃人员982人,全部报告当地“三人小组”。江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完成对辖区零售药店的全覆盖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停业整顿2家,限期责令整改27家,移交稽查部门1家,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通报处理34家。

  二、抓好疫苗质量监管构建防控安全屏障

  1.摸清底数。江门市共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家(有疫苗储运条件的有6家),疫苗预防接种单位104家,其中新冠疫苗接种点(含新增的临时大型接种点)100家,已全部要求根据规范、方案开展全面自查,确保落实企事业主体责任,

  2.落实管控。已完成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发现,江门市疫苗接种点的储存冰箱、接种卡位冰箱、转运保温箱、冰种等冷链设施完备、运行良好,基本能做到储存配送全过程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及相关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温湿度、购进、验收、出入库记录完整、可追溯。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如个别接种点未按要求设置不合格品区,温湿度计未按要求校准等,执法人员均现场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已对限期整改的接种点进行了复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并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卫生健康局,要求督促问题单位落实整改,保障疫苗安全。

  下阶段,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部署加大对退热类药品销售的监管力度,督促药店持续发挥防疫“哨点”监控作用。联合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等开展疫苗运输、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双随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涉疫苗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疫苗质量安全。进一步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守护百姓生命健康安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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