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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贯会
发布时间:2021-04-27 08:45:27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364 【字体: 打印

  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和精神,近日,河源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条例》学习宣贯会,对修订背景、总体思路以及主要条款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市局副局长蒙立新到会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新修订《条例》是当前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这一重要历史阶段出台的一部新法规;同时也是适应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公众健康需求快速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地位凸显这一新形势、新任务下出台的一部新法规。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

  会议强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将宣传贯彻《条例》与梳理、学习、研究医疗器械法规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适应新法规要求的制度、措施,完善执法机制,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议就全市场监管系统做好新修订《条例》宣贯工作明确了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全面深入学习《条例》,对《条例》修订的重大变化做到正确理解、熟练掌握。要加强行政相对人的宣传培训工作,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所规定相关责任、义务。二是抓住关键,强化风险意识。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医疗器械风险排查,找准风险点,加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是创新监管,提高工作效能。新修订的《条例》,以分类管理为基础,突出管理的科学性;以风险高低为依据,突出用械的安全性;对企业管理宽严相济,体现市场规律性;减少了事前审批许可,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因此,在执法中,要摒弃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理念认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创新适应新法规要求的理念和执法方式。

  市局医疗器械科、药化科,市食品药品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各县区局、市局直属各分局负责药品化妆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不良反应监测的领导及其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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