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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局举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宣贯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5-08-12 15:59:4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 【字体: 打印

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5)(以下简称“GB19298-2015”),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标准内容,近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惠州市食品行业协会举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宣贯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包括全市瓶(桶)装饮用水企业负责人、各县(区)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共80余人。惠州市局有关负责同志、惠州市食品行业协会会长分别作了动员讲话。培训班特邀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高级工程师对GB19298-2015内容进行讲解。

培训以新旧标准对比为切入点,讲解了GB19298-2015的标准使用范围及适用对象,着重强调了水源、理化指标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及标签标识的规定等方面内容。期间,企业代表纷纷就如何贯彻执行新国标、加强质量控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对本次宣贯培训给予了充分的认可。

最后,惠州市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贯彻执行新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迅速组织企业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新标准,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采用新标准组织生产。二是根据标准指标变化,立即组织检验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保证新标准实施后检验室正常开展检验工作。三是惠州市局将结合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新标准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对不合格产品将严厉查处。他强调,监管人员和生产企业要履行好各自责任,共同维护饮用水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包装饮用水安全。(惠州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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