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两率先一提升”(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场、深入推进农贸市场文明创建整治提升工程),大幅提升老百姓“菜篮子”安全。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我市评为7个A级城市之一。
一是在全省率先提出三年农贸市场快检全覆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借全省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的契机,在全省率先提出用2016年至2018年三年时间,实现全市414家农贸市场全部建立快检室,为百姓的“菜篮子”护航。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扶持奖励政策,对新建快检室的农贸市场各奖励8万元(市、镇两级财政各出4万元),2016年已经建成150家,今年将再建150家。2017年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任务完成后,我市开展快检的农贸市场数将位居全省第一。各农贸市场快检室全部高标准建设,实行透明快检,每周一天免费“你送我检”便民活动,统一规定快检室的规模和配备快检设备,对快检不合格产品立即通知经营者,对同一批次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通过电子显示屏每天公示快检结果,保障百姓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是全省率先创建50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全省率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创建,着力培育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市场,今年将建成50家。建成的示范市场将达到“六个100%”的标准,即市场主体、经营者100%取得证照;100%落实活禽零存栏制度;肉类100%具有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进货票据(国家未实施检验检疫规程除外);粮油经营者索取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等证明,实现100%可追溯;熟食销售、餐饮服务场所100%配备三防设施;餐饮服务100%实施明厨亮灶。
三是深入推进农贸市场文明创建整治提升工程。一方面,督促落实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梳理制定和发布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性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等三类市场开办者及其经营者和食品销售贮存者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分镇街(园区)开展培训,清晰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全面开展市场整治。制定集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动员和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开展文明市场创建工作,对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区域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检查。对存在一般性问题并愿意整改的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全力指导做好食品经营者档案、票据管理等工作,帮助食品经营者抓好经营条件的升级改造,使其达到许可条件或提升经营条件。对不愿整改或难以整改的市场,坚决进行查处,有效净化了市场秩序。(东莞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