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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18-04-13 11:55:4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3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行为,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印发《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56号),要求各镇街(园区)、各部门高度重视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工作,严把食品安全关。

2018年3月7日下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尹锡棋、副局长梁少华率领生产科相关负责人到寮步镇牛杨社区挺丰科技园的加工中心和石龙坑村的“夜色灯光夜市”食品摊贩集中摆卖区进行了实地督查,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根据加工中心的生产污水排放量合理配备污水处理设置;二是加工中心施工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场内抽风排气设施的设置,确保投产后产生的废气异味得到及时排出;三是摆卖区销售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四是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者应增设防尘防蝇设施。

3月9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梁少华率队对石排镇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进行调研指导。在副镇长梁广华以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现场考察了石排镇镇石排村下二分社东坑边地块和谷吓村一处集体厂房,对集中加工中心的选址和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查看,并对石排镇接下来的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3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梁少华在常平镇委委员袁兆桂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常平镇木棆市场专题调研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以下简称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工作,就仓库、冷链配送车辆、快检室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现场还邀请食品加工商户代表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发表建议。食品加工商户代表就楼层高度、污水排放、产品合格证明等方面发表建议,要求政府部门为商户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大朗镇党委刘瑜带队,组织公安、经信、住建、卫计、财政、环保、安监、城管、工商、规划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对大朗镇大井头的拟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她强调,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相关部门要按照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抓落实,务必加强向市级部门的请示,确保大朗镇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按时按成;厚街镇计划建成两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分别是烧腊和卤水制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和豆制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目前,两家集中加工中心还在建设当中,预计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企石镇食药安委牵头,成立由镇党委委员、镇食药安委副主任潘月光任组长,镇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黄树根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经过2个多月走访调研,反复考察比对遴选厂房13间次,最终选址在企石镇中心地带振华工业区成立食品小作坊加工中心。(东莞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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