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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创新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 率先签署全省首张民间集体聚餐保单
发布时间:2018-05-04 15:14:2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6 【字体: 打印

近年来,中山市结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稳步探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日前,中山市小榄镇成功试点签署了全省首张民间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

一、高度重视,协同推动机制逐步健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要求市食药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推进。分管副市长密切关注工作进展,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作为第一提案人在省政协提案会上提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的议案。市食药监局统筹推进,多次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组织保险公司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联合市金融局印发《中山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保险协会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组织保险公司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实施方式研究,加强与市教体局、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酒类协会、黄圃腊味商会等单位的对接,沟通推进行业投保事宜。

二、大胆探索,试点推进步伐进一步加快。一是突出重点领域逐步推进。重点围绕全市范围内特有的、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旅游团体餐饮接待单位推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食品流通企业、集体聚餐单位。二是创新建立共保机制。按照“五个统一”(即统一承保公司、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支付渠道、统一责任限额、统一服务承诺)原则,成立以人保财险为主承保方,以平安财险、人寿财险、太平洋财险等12家保险公司为成员的保险共保体,于2017年10月签署共保协议,由首席承保人统一完成承保、理赔等服务,共保体成员按共保比例分摊保费收入、费用支出及赔偿金支付。该方式既符合市场化运作规律,避免保险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又能整合行业力量,合理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提高偿付能力,切实落实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三是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灵活的投保方式。针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体聚餐等不同领域制定了专门的投保方案。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根据年度营业收入投保;学校食堂根据学生人数进行投保,保费从700元到5000元不等,保单累计保障限额高达500万,每人每次食品安全事故赔偿限额5万;餐饮单位根据经营面积投保,经营面积越大,对应的限额相应提高,保费从800元到5000元不等。针对集体聚餐制定了两个投保方案,一种是由集体聚餐承办单位自行购买,按每次聚餐总人数投保,3元/人/次,最低收费是500元,保单累计保障金额200万,每人限额30万;另一种是由社区统一购买,按社区的户籍数来投保,10元/户,最低收费是2000元,累积保障金额达500万,每人限额50万。发生事故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核查情况、认定责任后进行后续赔付。

三、扩大宣传,企业投保积极性大幅提高。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介绍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积极性大为提高,目前,全市累计有334家企业投保,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保费收入逾96万元,其中2017年新增213家投保企业,同比增加76%;保费收入74万元,同比翻了两番。2018年4月,小榄镇成功试点签署了全省首张民间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

下一步,中山市将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逐步扩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在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体聚餐等高风险领域的覆盖面。(中山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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