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实施《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局结合当前有关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等热点舆情,以三项强力措施为抓手,治理和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秩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安全合理用药保障水平。
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印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配齐配强执业药师专门负责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药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的宣贯,积极引导公众不断提高自我保护健康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明确将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和处方药销售管理列为监管重点,与GSP认证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相结合,自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挂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GSP认证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2291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6份,撤销GSP认证证书3家,立案查处14家,处罚金额1.6万元。
三是全力打造社会共治格局。召开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专项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实施《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推动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主体责任,全力打造和谐稳定安全的药品经营市场环境。(广州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