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佛山市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狠抓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食品安全“零事故”。目前,佛山市获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中小学校食堂共有1450间:其中食品卫生等级A级264间(中小学占比31%,幼儿园占比13%),B级1186间,配餐公司有26家,创建阳光厨房1385家(占比96%),创建省示范食堂135家。
一是强化领导,狠抓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了学校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工作要求,每年教育部门与学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把食品安全管理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强化督查,狠抓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三级检查督导制度。督促学校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后全面开展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自查。依托各镇街食药监、卫计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餐饮店、士多店等进行全面检查。市、区两级联合对学校食品安全督查,采取突击检查、抽查、暗访等形式,每年组织二至三次对全市五区的学校食堂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帮扶解决,问题严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约谈相关责任人。三是强化改造,全面推进校园阳光厨房建设。大力推进学校食堂电子台账监管和阳光厨房建设,全市共有1385所学校食堂建成阳光厨房,覆盖率达到96.2%。同时,全市将启用《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实现省、市、区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的日常工作进行网上巡查、督查,包括学校自查及整改情况。四是强化监督,切实落实学生食堂领导陪餐制度。校长每月在学生食堂陪餐不少于一次,值班行政领导、班主任每天在学生食堂陪餐,学生家长可以随机申请在学生食堂陪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必须开展晨检和日常检查,检查情况按时通过“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报省教育厅。每学期与供货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合同,购买校方含食品安全的责任险。五是强化宣传,不断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将食品安全列入学校每年健康教育计划,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考核。春秋季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各校在“安全教育第一课”上,把食品安全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利用板报、广播、健康教育专栏、校园网、校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向学生普及科学营养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六是强化培训,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市食药监局、市档案局联合召开学校建档培训工作会议,邀请市档案局和市食药监局的专家作专题讲座,重点提高了建档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全市学校食堂实现“两图两档两公开”,学校食品安全档案工作全部标准化管理。(佛山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