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管,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近日,中山市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开展,主要突出以下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检查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情况,检查是否有挂证、兼职现象,是否在岗并履行岗位职责。二是重点检查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等;在职执业药师是否与许可或备案人员一致,如有变更,是否进行备案等。三是重点检查处方药的规范销售情况,零售企业是否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规范陈列药品,是否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并告知患者用药风险和注意事项。
本次检查针对报考单位和执业单位不一致、2017年频繁变更执业单位3次以上的执业药师进行重点核查,共对11位执业药师的在职在岗情况及其所在执业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3名查实“挂证”的执业药师,上报省局注销注册并公示,对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撤销GSP证书并立案查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中山市局对潜在隐患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重点清理排查,确保药品经营企业关键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在岗并切实履行职责,促使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药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中山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