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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作用 不断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发布时间:2018-07-09 15:44:5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6 【字体: 打印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赋予了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质量、营养健康、过程控制等方面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广东省标准的“深圳标准”。为此,深圳市正在着力十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举措,规范食品行业经营行为,推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一是开设专栏公开食品投诉典型案例。联合深圳本地宝、深圳新闻网开办“天天315”栏目,定期公布典型性食品消费投诉案例信息,有效震慑商户违规行为。如,通过信息公示,某餐厅对消费者反映的菜中有蟑螂问题,一改恶劣态度为主动整改和主动赔礼道歉,并请专家进行全员培训。

二是开展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监督。对第三方平台(美团、饿了么)进行食品安全监督调查,根据发现问题对相关平台进行监督约谈,要求其认真执行审查和监督制度,及时下线不合规企业,并通报行政监管部门同步介入调查处理。

三是开展食品品质比较试验。结合市民关注、社会舆情等情况,开展水果茶、乳酸菌饮料、啤酒、小龙虾等4类食品品质比较试验,广泛向社会公开试验结果,受到消费者热烈反响,有效引导消费者客观认识食品安全形势和科学消费。

四是发布食品NPS口碑指数成为消费风向标。根据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食品行业,开展连锁餐饮和大鹏农家乐NPS口碑指数调查,为消费者选择优质食品消费服务提供指引,促进企业改善经营提高质量。

五是发布食品消费信用指数震慑不良行为。发布食品行业消费维权信用指数排行榜和食品行业企业消费投诉处理成功率排行榜,点赞守信者,拉黑失信者,强化食品行业监督。

六是探索食品团体标准制定实施机制。以食品品质比较试验为基础,探讨制定和发布食品团体标准,用消费者监督机制推动标准实施,搭建公平公开平台让食品经营者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

七是运用公益诉讼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与深圳检察院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合作机制,通过走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律师代表以及向社会发布征集令等,广泛征集线索,全面启动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推动企业切实重视食品安全。

八是开展食品消费体察。组织消费者和志愿者走进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访源头、探真相”消费体察活动,实地参观了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市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九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收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见建议,动员社区居民加入食品监督志愿者队伍。开展 “食品安全小课堂走进校园”系列活动20场。

 

(深圳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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