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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局进一步推广实施电子化审批
发布时间:2018-08-20 09:32:5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放管服”精神,中山市局在对出具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等5个事项实施无纸化审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措施,扩大电子化审批事项范围,自2018年8月15日起新增对10个食品药品经营事项实施电子化审批。

本次新增实施电子化审批的事项包括据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核准等多个办证业务量大的审批服务事项,覆盖面广,受益群众多。办理此类业务时,申请人既可选用原有纸质审批方式,也可选用电子化审批方式。选用电子化审批方式的,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时,同时将已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扫描上传,无需到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结合选用邮寄送达办理结果方式,不但可以实现“网上办”“同城办”“一次办”,甚至可以“零跑动”“不见面审批”,既提高审批效率,又方便群众办事。(中山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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