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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开展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8-09-27 16:09:1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 打印

9月11日,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庆忠带队对北江实验中学、北江中学、建国幼儿园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今年秋季开学之际,为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全市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2018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根据计划安排,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当地教育、人社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9月14日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同时,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督查组。督查组由市局局长、副局长带队,分成5个小组,对各县(市、区)局落实专项检查情况进指导督查,每个小组还要对市区不少于6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此次专项检查,一是检查经营单位资质。对辖区无证经营或经营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堂进行清理整顿,加强指导,督促其尽快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具备食堂经营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经营者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是检查指导建档工作。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和其他各类学校食堂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本学校食堂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规范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局利用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规范建设的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

四是排查食品安全风险。近年来,学校食品经营者外购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引起学生食物中毒成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机关新的风险隐患点。专项检查时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措施,谨慎选购此类食品,切实做好对此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有效防控。(韶关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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