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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局开展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督导
发布时间:2018-10-08 16:53:3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7 【字体: 打印

为切实抓好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消费环境,东莞市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分局开展两节期间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9月21日,东莞市局李峙副调研员带队对美容美发行业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进行督导。

此次专项检查,以东莞市范围内大、中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各镇(街、园区)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内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单位。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两年公告的不合格烫发、染发、防晒类,面膜类(祛斑、祛痘)及宣传祛斑或美白效果的化妆品为重点品种。重点对辖区内美容美发机构是否经营使用未注册备案、擅自配制、无合格标记或来源不可追溯的化妆品;是否经营使用存在非法添加的化妆品(祛斑、染发、烫发、防晒等特殊用途的,面膜类以及宣传美白效果的);是否存在违规注射肉毒素等非法行医行为。

双节期间,东莞市局继续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始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保持高压态势,全力保障了市民购买使用质量安全的化妆品。(东莞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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