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pple
留言日期:
2022-06-10
主题:
牙膏标签
内容:
牙膏的标签现在要按照《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标注,是否要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但是现在牙膏又不用备案,引导语可以使用“备案人”吗?也没有相应的执行的标准编号。该如何标示?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6-11
答复时间:
2022-06-11
答复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公告》(2021年第77号)明确:“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对化妆品进行标签标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儿童牙膏参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明确:“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的备案事宜按照正式发布的牙膏具体管理办法执行。未发布前按照现有政策执行。标签则建议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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