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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000MB2D034421/2024-00659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7-09
名称: 【南方网】严打!广东处理10名“挂证”执业药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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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严打!广东处理10名“挂证”执业药师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联合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10名执业药师的“挂证”行为进行核查处理并予以公示。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规定,对10名“挂证”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予以撤销,三年内不予注册,并将“挂证”人员的个人不良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有关规定,执业药师应当依法依规从事执业活动,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关于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处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