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18号
为深化药品流通监管改革,规范我省药品经营秩序,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管理的优化调整措施通告如下:
广东省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不再参照特殊管理药品管理,调整为按照普通药品管理,企业可按照普通药品依法依规开展委托储存配送业务。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进出口事宜仍按《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执行。上述措施自通告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索引号: | 11440000MB2D034421/2023-00283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告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30 |
名称: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管理措施的通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 |
主题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18号
为深化药品流通监管改革,规范我省药品经营秩序,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管理的优化调整措施通告如下:
广东省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不再参照特殊管理药品管理,调整为按照普通药品管理,企业可按照普通药品依法依规开展委托储存配送业务。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进出口事宜仍按《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执行。上述措施自通告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全国12315热线:12315 投诉举报邮箱:gdda12331@gd.gov.cn 来访地址:广州市越 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335号
粤ICP备05117128号-1 网站标识码:440000007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