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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4-07 10:22:5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39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695196491E

法定代表人

周绪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妆罚〔2021〕2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2批次“诺必行®婴宝幼儿特护膏”(限用日期分别为20211118、20210405)及1批次“诺必行®婴宝护肤霜”(限用日期:20221025)经检验,含有化妆品禁用物质“苯海拉明、克霉唑”;当事人生产的1批次“金银花蕾婴儿护臀膏”(生产批号:20171108),经检验,含有化妆品禁用物质“咪康唑”。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产品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

处罚类别

吊销许可证件。

处罚内容

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3月29日

处罚有效期

3年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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