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阳光政务专栏 > 监督检查 > 监管信息公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08:53:4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14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康采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AA020000317)现场检查确认,该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对该企业解除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