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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2年 第74号)
发布时间:2022-08-09 08:54:2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74号

  根据《疫苗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精神,现就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委托品

种目录

委托企业

名称

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被委托

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

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

合同期限

1

1.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国药准字 SJ20150033、国药准字 SJ20150034),规格:本品为两个包材包装,其一为百白破脊髓灰质炎疫苗,混悬液,每支 0.5ml;其二为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冻干粉。使用前两者混合。其中百白破脊髓灰质炎疫苗含: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效价不低于 4.0IU;白喉疫苗效价不低于30IU;破伤风疫苗效价不低于40IU;1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 40DU,2 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 8DU,3 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 32DU;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含与破伤风类毒素结合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多糖10μg。

2.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国药准字J20140173),规格:10μg/支(含预充型注射器装稀释液0.5ml/支)。

3.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国药准字J20140171),规格:0.5ml/支。本品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有脊髓灰质炎病毒1型40DU、脊髓灰质炎病毒2型8DU、脊髓灰质炎病毒3型32DU。

4.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133008),规格:0.5ml/支。本品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不低于15μg。

5.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133007),规格:0.25ml/支(婴幼儿剂量)。每1次人用剂量为0.25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不低于7.5μg。

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赛诺菲巴斯德生命科学园区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89号1幢701、801室

上海市康宁路1088号、1089号

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区域仓储,河南、湖北省区域配送

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812号

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中区五楼、十楼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金港北四路7号J14栋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

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C20150001),规格:0.5ml/支。

2.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C20220001),规格:每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0.5 ml,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μg。

北京首惠医药有限公司(境外疫苗厂商代理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东19幢2层

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济南市经十东路章丘圣井高科技园

无(只涉及疫苗运输,不涉及疫苗储存)

全国范围干线运输;广东省区域配送

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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