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阳光政务专栏 > 监督检查 > 监管信息公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2号)
发布时间:2022-01-26 17:32:0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12号

  根据《疫苗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精神,现就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1家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委托品

种目录

委托企业

名称

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被委托

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

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

合同期限

1

1.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国药准字S20210014),规格: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

2.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070015),规格:每支0.2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25ml(6个月至3岁儿童用),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7.5μg。

3.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040058),规格:每瓶(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成人及3岁以上儿童),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μg。

4.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200003),规格:每瓶(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成人及3岁以上儿童),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μg。

5.森林脑炎灭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40055),规格: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生产经营地: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超然街285号)

北京钥途冷运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机场北街8号院2幢4层E402室

无(只负责疫苗运输,不涉及疫苗储存)

干线运输(负责从委托企业将疫苗配送至广东省区域仓储点广东瀚泽医药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 


相关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