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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1-04-27 17:02:1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30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1年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近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近期全省共抽查检验12个药品生产企业、57个药品经营企业和4个医疗机构的155个品种共233批次药品。经核查确认,均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

  本期不涉及到不合格药品查处。

  三、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https://www.nmpa.gov.cn/)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附件:

  抽验药品名单-3期.xls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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