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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团委荣获“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发布时间:2016-06-01 10:17:2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80 【字体: 打印

日前,省局团委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授予2015-2016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这是省局团委继获得2010-2011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后再次获得这一荣誉。

多年来,省局团委在局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围绕省局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生力军作用, 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受到上级团委的肯定和好评。

一是以服务中心大局为根本,增强“凝聚力”,打开团与青年工作局面,省局成为“有班子、有队伍、有制度、有活动、有保障”的“五有团组织”。

二是以加强自身建设为目标,提升“执行力”,夯实团与青年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例会制度,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收到了明显成效。

三是以构建特色品牌为依托,提高“吸引力”,打造颇具“药味”的青年文化,创建了“我自豪,因为我是药监人”青年亲子联谊活动、“广东药监青年讲坛”等品牌活动,成功组织承办了一系列大型文体活动,先后成立了网球队、羽毛球队、篮球队、足球队、乒乓球队等文体组织。

四是以开展创建活动为抓手,扩大“影响力”,形成团员青年争做先进的氛围,省局团委于2014年启动全省系统青年文明号联创工作,各级团组织的创建氛围日益浓厚,目前省局已有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个,省直青年文明号5个,省局青年文明号3个,创建青年文明号单位比例达70%以上,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创建成效显著。

五是以开展社会实践为载体,打造“亲和力”,构筑团与青年服务社群的阵地,专门打造了一支志愿服务“专业队”,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和参与各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赢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省局志愿服务总队于2014年获得广东省直机关志愿先锋队称号,成为12家广东省直机关志愿先锋队之一。近年来,省局团委还获得了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颁发的“突出贡献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并被广东省志愿服务总队被评为第四届“广东志愿服务金银铜奖”银奖。

省局团委将以此为新起点,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保障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贡献青春力量。(省局团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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