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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药监合作交流双边会议举行
发布时间:2022-04-11 11:07:29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672 【字体: 打印

  2022年4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日本药品监管机构举行会议,就深化药品监管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景和与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审议官山本史、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理事长藤原康弘共同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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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景和表示,在双方共同努力下,近年来,中日药品监管交流合作已取得重要进展。去年中日药监合作双边会议举办以来,中国药品监管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一是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新时代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二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中国药品监管部门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产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中国已批准91个创新药、150个创新医疗器械上市。与此同时,中国药品监管部门持续超常规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和诊断试剂应急审批,助力疫情防控。三是药品监管科学研究谱写新篇章。中国药品监管部门持续深化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与多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开发药品监管新工具、新标准和新方法,加快产品上市步伐。四是国际交流合作跨上新台阶。中国药品监管部门再次当选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管委会成员,启动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预加入申请工作,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药品监管机构联盟(ICMRA)、国际医疗器械监管者论坛(IMDRF)、国际医疗器械法规协调组织(GHWP)等国际组织或者协调机制加强合作交流,中国药品监管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

  PMDA理事长藤原康弘表示,中日双方在药品领域有着许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双方要进一步加大合作交流力度,共同推进亚洲监管网络会议成功举办,促进亚洲药品监管工作的协调与信赖。MHLW审议官山本史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国际药品监管部门合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希望双方继续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药品监管事业实现新发展。

  会上,双方就深化中日交流合作、ICH指南实施、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药物警戒制度研究、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开展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大交流与合作力度,为保障两国乃至世界公众获得安全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而共同努力。

  科技国合司、药品注册司、药品监管司、药审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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