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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标准意见的函
作者: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07 19:04
《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及单位的意见。

各有关医疗机构及单位:

  为进一步开展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工作研讨会会议精神、结合专家提出的意见,专班办公室进行内部讨论,对前期已形成的《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标准(初稿)》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及单位的意见,请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电子邮箱:gdmpa_ypyc@gd.gov.cn。

  附件: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标准(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工作专班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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