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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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聪
留言日期:
2021-03-24
主题:
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3
内容:
关于委托方(备案人)增加质量安全负责人这一岗位,目前就工厂有这个岗位,招聘网翻了个遍,找质量安全负责人工作的寥寥无几,先不考虑专不专业的问题,现在的质量安全负责人真是供不应求,严重缺货的状态。请问委托方(备案人)的质量安全负责人能兼任多个品牌方吗?相信大部分品牌产品不多,单独招一个质量安全负责人,可能出现工作量不饱和或觉得平台太小,双方都难。想知道广东局是否允许一个质量安全负责人同时兼任多个委托方(备案人或品牌方)的情形呢?还是说系统关联身份证后,每一个质量安全负责人只能专职于一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