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小疑问
留言日期:
2020-12-12
主题:
特殊化妆品
内容:
化妆品监督条例明确指出特殊化妆品为: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几类,那之前9大类的其他:脱毛、美乳、健美、除臭该做何归类,普通化妆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2-14
答复时间:
2020-12-14
答复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27号)第第七十八条明确,对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置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具体如何归类,请留意国家局的相关通告或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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