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木木
留言日期:
2025-02-10
主题:
成品检验委托检验机构的资质问题
内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老师,您好! 我司计划承接血液透析器的受托生产,但我司尚无血液透析器产品放行检测的全项目检测能力,计划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根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与成品放行指南》的要求“对于检验/试验等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请问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必须是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吗?委托仅拥有CNAS检验资质但无CMA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是否可行?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11
答复时间:
2025-02-11
答复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可在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互联网+服务-检验检测-国家级资质认定获证机构”查询检验机构是否具备相应检验能力。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医疗器械检验的工作指引》,详情请登录官网查阅。网址:http://mpa.gd.gov.cn/zwgk/gzwj/content/post_4036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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