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木木
留言日期:
2025-02-10
主题:
成品检验委托检验机构的资质问题
内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老师,您好!
我司计划承接血液透析器的受托生产,但我司尚无血液透析器产品放行检测的全项目检测能力,计划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根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与成品放行指南》的要求“对于检验/试验等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请问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必须是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吗?委托仅拥有CNAS检验资质但无CMA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