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陆
留言日期:
2022-10-07
主题:
补录生产问题
内容:
在2022.5.1没有补录的产品,如果现在补录,还可以继续生产吗?有没有那个文件有提到这个时间节点的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0-11
答复时间:
2022-10-11
答复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补录及标签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22年 第39号),对于在2022年5月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资料补录的备案产品,应当暂停生产或者进口,相关备案产品完成资料补录并经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或者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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