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加强我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4月6日前将有关意见(格式详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我局行政许可处电子邮箱:gdda_xuke@gd.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
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意见和建议反馈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