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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124X/2017-0012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01-20
名称: 中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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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1-20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22日至7月22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16年9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发展的契机,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巡视整改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具体事项大多数已整改到位,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制度机制。

(一)深化思想认识,严肃整改要求。全面深入抓好巡视整改,是向中央和省委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看齐的具体体现,是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发展的有力保障。在9月26日上午省委巡视组巡视省局情况反馈会上,省委第十一巡视组正式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局党组对巡视反馈会上的情况当即表态“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巡视反馈会后,省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省委巡视办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整改工作思路及相关具体措施。党组明确要求,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把巡视组的建议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9月26日下午,省局党组印发了省委巡视组向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和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表态讲话,要求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9月29日,骆文智同志召集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研究整改落实工作。9月30日上午,省局党组专题研究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审议通过整改工作方案。9月30日下午,召开了省局局务会,要求各处室各单位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部署抓好落实,向省局各级党组织发出了坚决整改的强烈信号。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也都围绕落实整改工作进行了思想发动。省局党组带头深化提高对巡视整改的认识,主动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统一了省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省局成立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省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省委巡视办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省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财务处、党办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省局党组班子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审查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及时对各整改事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党组书记、局长骆文智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面整改工作负总责,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主动认领了多个整改项目的牵头工作。10月31日,省局党组召开学习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作了专门强调,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保证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能够提前完成的要尽量提前完成。11月2日,骆文智同志现场调研督导省局行政审批工作,并与审评审批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活动,要求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在落实“四个最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方面有更大的作为。11月4日,省局党组召开会议,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和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并审议通过了省局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11月8日,召开省局局务会,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各处室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12月1日,省局党组专题总结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审议整改报告,要求以驰而不息的精神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省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逐项安排整改。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具体责任人,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加强督导,对整改工作进行盘点对账,调度督促,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稳步向前推进。

(三)精心制定方案,细化整改举措。9月30日印发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总体要求、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五个方面、18个整改项目、23个具体事项,并逐一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覆盖,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可操作。10月24日,制定出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点围绕18个整改项目,逐项逐条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具体详尽的整改推进计划和整改台帐。骆文智同志亲自组织起草撰写整改工作方案和分解落实方案,对重点内容亲自主持研究,亲自审核把关,多次对巡视整改方案作出通篇修改,坚持奔着问题去,确保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各牵头处室、各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都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工作台账,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构建了由责任单位牵头主动整改、参与单位积极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整改落实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成果运用,完善制度机制。省局党组在切实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入查找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注重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在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深入贯彻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基本工作制度,着力健全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的制度机制。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从严执纪问责的制度机制。在选人用人方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管理的制度机制,树立正确导向。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经费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制度刚性,强化责任落实。

(五)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整改实效。在巡视整改中,省局党组深刻理解并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促使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抓,切实把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整改与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统筹抓,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初步构建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体系;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工作,全面深化改革迈出新步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力推进“启动智慧食药监建设”、“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等民生实事。坚持整改与打造全国一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统筹抓,精心编制《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明确了五大发展目标、十大监管体系、六大建设工程,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将广东建设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的省份之一。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在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

巡视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贯彻党的重要决策部署上存在不足。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廉政风险高,监督执纪问责严重缺位。

1.关于贯彻党的重要决策部署上存在不足的问题。

(1)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作为长期任务,已整改,将长期坚持。

省局党组和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把“四个最严”作为做好工作的重要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落实最严谨的标准。一是严把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关。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的公告》、《广东省药品注册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等组织开展药品药学研究、临床试验核查工作。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检查要点)以及国家总局发布的验收标准对企业开办、变更、换发申请严格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注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审查医疗器械注册、药品注册。通过建立透明化审批制度、完成规范化审批事项、实施标准化审批流程、构建分散化审批权力、开通无纸化审批通道、增加便民化审批手段等“六化”,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体系。出台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评估办法》,巩固深化行政许可改革成果。二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实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工作。联合省卫生计生委于10月20-21日举办了全省食品安全标准培训班,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标准相关政策、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企业标准备案等内容。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推动省内相关企业深入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标准化制修订工作,提升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在开展药品技术转让审评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查转让药品的质量标准,对于原执行注册标准水平较低的,督促申请人开展研究并提高产品内控质量标准,保障转让药品产品质量。引导食品企业推行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模式。三是严格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抽样检验,并在确保标准有效性的基础上,强化对检验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规定的人、机、料、法、环等各要素,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检验,规范每一批检品、每一步操作、每一个数据、每一份报告。积极开展食品药品非标方法和标准提升研究,为监管提供可靠决策参考,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省药检所把加强补充检验方法和快筛快检方法研究纳入2016年度重点工作,并申报了“凉茶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食品中阿胶中驴皮源、牛皮源和猪皮源成分检测”等补充检验方法,得到国家总局科技标准司的高度评价。省医疗器械监督检验所今年制修订的医疗器械标准中28项标准已顺利通过专家审定和验证,年底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实验室质量管理形成常态化,运行环境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顺利通过广东省质监局实验室现场评审。省食品检验所围绕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流程和周期,加强食品检验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做到规范抽样流程,强化过程管理,努力提高所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

落实最严格的监管。一是出台引领性文件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粤食药监局办(2016)136号),通过“十个强化”对具体监管行为进行界定和规范,引领构建食品药品监管新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保障事中事后监管的统一权威;强化统筹推动职能,促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落实;强化决策研判职能,确保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强化检查抽检职能,实现事中事后的精准监管;强化应急管理职能,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处置能力;强化依法查处职能,维护事中事后监管的严肃性;强化惩戒失信职能,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透明度;强化宣传教育职能,发挥事中事后监管的综合效力;强化督导落实职能,实施对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监督;强化监管保障职能,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障水平。二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基本工作制度。出台《印发关于构建“1+N”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局〔2016〕137号),从14个方面构建完善70多项基本工作制度。下一步,将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规范,包括监管清单、监管标准、监管责任等,明确监管什么、如何监管、谁来监管,做到有制度就有流程,有行为就有痕迹,有工作就有评价,有监管就有责任。

落实最严厉的处罚。一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与农业、海洋渔业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水产品经营环节,督促水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关水产品市场准入,严厉打击水产品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兽药等行为;组织开展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蜂蜜产品、复原乳标签标识等食品专项整治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治理、餐饮服务环节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专项整治、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加强凉茶经营监管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滴眼剂生产专项检查、含牛黄等贵细药材中成药监督检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经营专项检查、血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监督检查,排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组织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以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标签和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大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会同省公安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广东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着力解决涉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移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执法资源合理利用,增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力度。组织召开2016年石龙食品药品打击违法犯罪协作会议,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凝聚各方力量、营造良好氛围。建立重大案件下管一级工作机制,市局办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局,省局对案件查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必要时参与案件调查,市局在作出最终行政处理决定及对外发布前,要征求省局意见,从而有效遏制地方保护主义,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开展“清源”“雷霆”“蓝剑”三个专项打击行动,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目前,在“清源行动”中,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摸排线索3591条,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线索932条,通过抽检发现涉嫌非法添加的样品634批,立案1315宗,涉案物品货值654.7万元,罚没款1035万元;公安机关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侦破案件1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1人,已逮捕136人,两部门联手打掉非法食品窝点86个。在“雷霆行动”中,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摸排线索3347条,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线索123条,立案3377起,涉案物品货值2亿多元,罚没款2102.3万元;两部门联合查获非法制售假药、化妆品窝点92个,侦破案件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在“蓝剑行动”中,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63宗,公安机关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侦破案件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涉案物品货值1200万元,打掉非法保健食品窝点11个。三是切实加强投诉举报管理。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实施办法》、《关于切实提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应用全省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确保省市数据无障碍流转和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积极与省编办沟通,申请在省局政务服务中心加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着力解决我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机构设置问题。目前,省编办已研究通过我局申请。

落实最严肃的问责。一是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约谈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规定》、《广东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曝光台”管理办法》,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实现“守信激励、失信处罚、违法严惩”的信用管理机制。二是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修订完善《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6〕121号),对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考核内容突出重点实效,考核方式突出客观公正,考核评分突出问题导向,考核结果突出运用效力,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牵头制定《201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圆满组织完成了对各地级以上市和省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考核。三是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对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进行责任追究。

(2)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落实。

一是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积极与省编办协调沟通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省编办在制定《广东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方案》的过程中,省局建议维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和独立性,确定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不纳入综合执法,东莞、中山的镇及其他县(市、区)的特大镇参照县(市、区)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方案,确保了我省建立省、市、县三级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粤府〔2013〕85号)的主要精神。积极推动解决汕头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划转整合问题,于11月4日以省食安办名义去函汕头市政府,要求按照国务院国发〔2013〕18号文和省政府粤府〔2013〕85号文要求,尽快将质监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机构、编制、装备等整合划转到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11月15日省局分管副局长带队前往汕头市食安办进行现场督导调研,要求汕头市政府尽快出台整合设立的汕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三定方案”,并保证在12月中旬完成相关人财物划转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起草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完善我省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二是明确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省局出台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实施意见》,对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行政许可事权、监督检查事权、行政处罚事权等进行明晰划分,并对9项具体事权进行了明晰划分。

三是推动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省局积极与社会研究机构合作,摸清我省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状况,委托“广东华南经济发展研究会”开展了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的课题研究,目前正在起草制定《广东省推进食品药品检查员职业化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接下来我们将征求省编办、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推动《实施意见》早日落地。

四是提高食品药品技术支撑能力。起草制定了《省、市、县三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标准》、《乡镇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标准》、《县级食品快检车的配备方案》以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其中《县级食品快检车的配备方案》已报省发改委审批。

3)关于落实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积极推进“启动智慧食药监建设”项目实施。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主官主抓、全员参与、加快推进、重点突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注重顶层设计,积极统筹推进。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15-2017)》的基础上,积极申请“智慧食药监”项目立项。2016年11月3日,省发改委正式批复“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议书。 “智慧食药监”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项目已于10月31日发布招标公告,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记录仪项目已招标成功。二是坚持应用为先,建设基础平台。积极推进“智慧食药监”基础平台建设,在省局现有统一数据中心的基础上,进行数据重组和扩充,建设了信息共享的全省统一数据中心,依托云平台,部署GIS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重点建设了日常监管、检验检测、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4大系统,为监管人员配备移动终端、便携打印机,开展移动监管,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应用平台。三是探索食品追溯,打造亮点品牌。完善全国首个覆盖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在我省基本实现对省内产品一罐一码的精准追溯,对省外品种按生产日期的追溯,变“点监管”为“链监管”,将“人海监管”变为“精准监管”。大力推进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食用油、酒类等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于今年上半年上线应用以来,各项工作进展良好。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程序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报批工作,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尽快完成“智慧食药监”整体立项。

积极推进“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实施。一是构建上下联动组织领导体系。省局成立了专责工作小组,精心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安排快检品种和项目。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全省各级投入专项经费超过2.2亿元,参加快检工作的市场1146个,每天快检数量1.4万批次,每月超过40万批次。二是构建快检技术保障体系。省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集中招标,为全省15个欠发达地区采购了快检设备和快检试剂;组织全省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培训和全省系统食品药品快检能力大比武,指导各地加强对市场开办者、食品检验所以及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快检实操培训,确保快检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快检设备、准确完成快检任务。省局在“智慧食药监”系统平台基础上,建设了全省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化系统,设立了市场和经营户基本信息录入及维护、抽样和检验信息录入、数据统计报表、快检品种项目库等多个模块,对抽样、检验、录入信息等工作程序和内容进行规范。通过这一系统的应用,规范了全省农贸市场快检工作,方便了监管部门汇总、统计和分析情况,有效提高了快检工作效能。三是构建快检责任监督体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快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快检程序,及时公布快检信息,强化后续处理,加强快检宣传,确保省政府民生实事取得实效。省局每月对全省各地市快检工作和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各市政府,促进各地工作责任的落实。召开了“全省千家农贸市场快检工作推进会”,及时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四是构建食用农产品社会共治体系。省局制作了快检宣传海报和宣传折页,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向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群众派发;召开新闻通气会、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公众通报快检工作情况,组织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各地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公众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农贸市场快检工作,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有力推动了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全省开展蔬菜和水产品快检共计179.85万批次,筛查发现和销毁了5985批次58387.95公斤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其中蔬菜类快检168.41万批次,不合格5028批次51537.54公斤,水产品类快检11.44万批次,不合格957批次6850.41公斤,有力保障了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了广大市民消费信心。目前,已对各地市开展农贸市场快检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下一步,将督促各地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和差距,促进农贸市场快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省政府民生实事取得实效。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的部署、过问、协调、督办的力度与真正负起主体责任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党组成员普遍认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落实一岗双责不自觉不主动不到位。近两年局机关违纪违法案件频频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作为长期任务,已整改,将长期坚持。

一是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紧紧拧住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不放松,把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作为统筹推动巡视整改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集中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齐心协力抓党风廉政建设,聚精会神抓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强化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省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主动履行领导责任,主动落实工作部署,主动加强工作检查,主动加强干部管理,主动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扎实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主动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骆文智同志任省局主要负责人以来,先后4次主持集体谈话提醒活动,第一次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第二次针对省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三次针对省局行政许可处和注册处全体干部、省局审评认证中心中层以上干部,第四次针对轮岗交流的干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教育,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清正廉洁。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指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成员进一步加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力度,在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经常到分管联系处室单位实地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做到抓早抓小、敢抓敢管,主动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制定印发了《中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修订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工作制度》,起草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坚持发挥省局党组的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局直属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审计,每三年开展一轮巡察,在2017年完成第一轮全覆盖巡察。

(2)关于局的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较薄弱,党委和行政班子职责混淆,党务政务会议形式混乱,党务工作记录不完整,党务工作人员党建知识缺乏,没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问题。

整改情况:作为长期任务,已整改,将长期坚持。

一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入脑入心。深化“联建基层、提升监管效能”活动成果,大力推进“书记项目”,助推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程,组织党员干部到省局扶贫点实地考察,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用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宗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与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党组织按期换届、规范党费收缴及补交等专项检查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局党组成员坚持以上率下、作出表率,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深入基层党组织,听取意见建议,调研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领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锤炼。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骆文智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已对各直属单位进行了现场调研指导,并于9月7日对省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谈话提醒活动,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把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更高水平。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联系单位党建工作的管理督导力度,及时听取联系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给联系单位党员干部上党课。于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局审评认证中心开展了巡察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共产党员先锋岗”的创建、“联建”基层、党费收缴与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三是进一步夯实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基础。督促各直属单位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开展了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党建基础性制度,推动直属单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督促直属单位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确保记录有专人负责、事务有专人管理。举办了2016年省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素质和能力。下一步,我们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对直属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和考核,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关于廉政风险高,监督执纪问责严重缺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共有各类行政许可事项19大项85小项,覆盖全省“四品一械”行业100多万户企业,审批权力大,廉政风险高。近两年先后发生8起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组织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廉政风险,着力建立健全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据统计,梳理出部门单位职责职权203项,共绘制业务运行流程图170个;省局党组和各处室、各单位(集体)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40个,省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岗位个人)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510个;共制定防控措施1159条(项),初步构建起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各处室单位分别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正在抓紧修改完善,汇编省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还起草了省局工作人员禁令和工作守则。

二是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主动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省纪委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的监督,所有重要会议及时请其派员参加,对派驻纪检组提请的事项及时研究落实。主动支持派驻纪检组执纪办案,支持纪检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主动争取派驻纪检组的指导,加强与省纪委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的联系沟通,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报告情况,推动改进完善省局纪检工作机制。

三是发挥省局各级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在省局机关纪委配备了2名专职干部。明确规定各直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原则上由班子成员担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没有由班子成员担任或者空缺的,及时改选、补选,配齐配强。直属单位至少设立1名专职纪检干部。目前,除政务服务中心、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由于领导职数、机构人员少的实际情况一时难以配备外,其他均已落实。明确机关处室纪检委员或纪检工作人员,由处级干部担任。进一步明确省局机关纪委主要职责和日常工作任务,积极发挥省局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定期开展正风肃纪检查,深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试点工作,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格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局党组、机关纪委定期不定期对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监督检查日常化、提醒约谈经常化、责任追究常态化。

四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配合派驻纪检组调查处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对省局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原处长蔡某、省局审评认证中心财务人员施某等两名涉案人员中止党员权利。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名处级干部立案调查并予以免职处理。开设对外公众网邮箱及邮政邮箱,受理巡察等举报投诉信件,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加强对GMP、GSP审评认证行为测评信件分析。下一步,省局机关纪委将建立健全执纪办案相关工作规范。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巡视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利用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工程项目建设存在问题。三是食品抽检监测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廉洁风险。四是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五是专项资金内部控制不健全。巡视组还指出,“有的党员干部财产来源不明,涉嫌搞权钱交易”,但巡视组和派驻纪检组未向我局反馈相关线索。

1.关于利用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对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副处级(含)以上干部的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及从业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和全面梳理,经核查比对个人申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及干部本人书面说明,按照文件规定,对涉及亲属从事“四品一械”经商办企业活动或在“四品一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干部进行劝导整改纠正。11月初,对家属从事“四品一械”经商办企业的5名处级干部,以及家属在“四品一械”企业任职的7名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劝导干部本人自我整改纠正,同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11月底,对上述12名干部已作整改处理,其中已退休不另作整改1人,干部本人自己整改纠正并由组织予以调整岗位职务或轮岗交流3人,申请提前退休1人,内部调整分工1人,谈话提醒5人,经核查干部配偶不在企业任职的1人。下一步,省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有效防范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子女经商提供便利。对党员干部亲属子女经商情况定期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工作人员持续增强廉政意识、自律意识,自觉执行党纪政纪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不按规定如实报告及违反关于领导干部亲属子女从事营利活动的禁止性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我局在积极解决可能利用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同时,通过推动信息公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以及吸纳社会力量加强监督等手段,切实防范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子女经商提供便利。一是推动信息公开阳光监管。制定出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发布流程、审核流程、信息发布内容要求、新闻发布原则以及各处室工作职责进行了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完整、及时和准确,确保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二是加强与省检察院协作配合。主动加强与省人民检察院协作配合,做好惩治和预防食品药品领域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签订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双方建立联络机制、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办案协作配合机制、风险共防机制。11月24日,双方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同时,为进一步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加强政风行风监督,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省局还修订出台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

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问题。

1)关于省医疗器械所二期工程项目超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省纪委派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的要求,省局正在对医械所二期工程深入开展调查,并督促省医械所认真查找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把班子摆进去,担负起责任。省医械所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建立整改台账,做到即时整改。一是重新调整成立二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问题决策要形成专项会议纪要。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工作制度、会议纪要工作制度等,做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程序完整、过程详细、结论明确;完善省医械所基建工程管理规定,将原分散的、零星的关于工程工作的文件、要求整合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工程管理规定,包括从立项、招标采购、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的具体规章制度。三是继续推进二期工程建设,重新申请调整项目投资总额,保证二期工程顺利完成。同时,省局还委托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对器械所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发现省器械所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在工程造价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暂未发现有造价虚高问题。由于核实工程造价的工作量较大,专业性强,省局下一步拟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

(2)关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有关项目招投标违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省局要求注册中心及时清查问题,逐项核对有关业务,提出有效措施,即时整改,同时健全完善制度,提高人员素质,杜绝再出现类似规避招标情况。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教材的印刷项目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16年10月19日公开挂网招标,2016年11月9日,按照程序进行了开标及评标工作。在广州河华信息公司的维护合同到期(2016年12月13日)后,中心平台系统下一年度维护工作将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依法进行采购。同时,完善了中心《采购管理规定》、《印刷工作管理制度》,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流程图,规范印刷工作各个环节,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保证印刷业务的良性运作。

(3)关于省局审评认证中心办公室修缮工程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省局督促审评认证中心全面疏理七、八楼工程档案,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对七、八楼工程的档案文件进一步完善;对在七、八楼工程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能胜任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强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工程支出预算管理工作更严谨、更规范; 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及工程项目管理,修订了《审评中心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审评中心办公修缮管理规定》。

(4)关于《舌尖上的安全》科普公益片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2014年是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省局和广东南方电视台合作拍摄《舌尖上的安全》主题宣传片,拍摄和播出的总费用为360万元,其中审评认证中心作为承办单位参加拍摄,并承担其中的140万元费用。根据拍摄要求,省局、广东省南方电视台、审评认证中心与广州艺心雕龙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合同,审评认证中心也单独与广州艺心雕龙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140万元的费用,对此,省局法规处已书面盖章确认。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第五条:采购执行规定的第四款:“煤气、天然气管道租用和维护、水电气、公益性主流媒体广告投放和新闻宣传等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无需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由于省局拍摄的《舌尖上的安全》主题宣传片属公益性主流媒体广告投放和新闻宣传项目,按要求无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今后,省局将加强宣传类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采购程序,认真执行采购制度。

(5)关于省局审评认证中心15项业务违反招标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省局督促审评认证中心针对15项涉及违反招标规定业务逐一核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全面疏理;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手续不全的,责成经办人完善相关手续,健全政府采购验收管理;逐一核查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内容不全的予以整改规范;对采购方式不合理的项目进行规范。对列入政府采购项目且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全部要求进行招标采购;对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严格按采购程序进行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严禁拆分,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对在上述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追究责任;加强对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的票据审核,做到票与事一一对应;梳理工程项目和采购的相关制度和文件,健全完善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规范采购操作程序,加强采购项目的管理和审核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采购管理程序》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培训,增强法律意识。

我局在整改上述项目建设及招投标违规问题的同时,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建章立制等多种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一是加强业务培训。10月下旬,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业务人员,到省财政厅参加有关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培训。今年12月份,还将举办财务培训班,围绕工程项目管理和政府采购业务等开展培训,提高财务人员项目工程管理专业能力,为单位的业务建设和发展把好关。二是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要严禁拆分,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验收管理等管理,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加强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梳理审核流程,强化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事项管理,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9-11月,我局对直属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对省局各处室委托项目进行了评估,对民生实事“智慧食药监”项目进行了评测,进一步完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和审核机制,强化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审计检查,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杜绝规避招投标的行为。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指导事业单位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和招标管理工作。

3.关于食品抽检监测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省局深入开展了调查分析及对照检查。经过深入调查,2015年我省食品抽检任务选取承检机构考虑以下7个方面的因素:在下属机构(省药品检验所、省食品检验所)资质范围内的产品,优先选择两家机构完成;承检机构检验资质范围,如八家中标机构农产品项目资质只有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能承担,食品添加剂产品项目资质只有广东质检院能承担;2014年资质招标评审结果;2015年食品抽检承检机构监督评价结果;承检机构承检能力,承接国家、市县级任务情况以及自身承接任务的意愿;承检机构过往承检各职能部门任务情况,如2014年是工商、质监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后的第一年,选择承检机构主要还要考虑其承检原监管部门任务的经验情况,广东质检院和广州市质检院原承担省质监部门任务较多的,而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则原承担省工商局的任务较多;承检机构为国家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牵头单位优先考虑,如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作为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罐头产品的牵头单位。在组织食品安全抽检过程中,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制定食品安全抽检年度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抽检品类和抽检项目以及检验机构所承担的任务,计划的制定由省局各相关处室共同讨论并最终形成食品安全抽检年度计划。省局局务会还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食品药品抽样员管理办法》,明确了抽样员人员资质、上岗培训、抽样工作、廉政纪律等方面的要求。为确定量化各机构任务分配原则,努力从制度上防范廉洁风险,省局还起草了食品抽检监测中标机构选定制度。

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准确适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还起草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细则》,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细则》主要从违法行为的实体方面、行政主体的执法程序方面、执法主体内部的监督规则等方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4.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1)关于省局审评认证中心财务账目管理混乱等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省局督促审评认证中心认真查找问题产生原因,针对问题逐条提出细化整改措施,切实解决财务管理基础薄弱问题。一是由省局规划财务处对审评中心财务开展为期一年的“帮带”工作,严格审批程序,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内控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要求审评中心独立设置财务科,配足配强财务人员,夯实财务基础。三是责成审评中心逐一核实有关报销凭证真实性。四是规范财务处理方式、及时完成账务处理。五是完善和落实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六是督促审评中心落实专项审计整改工作。

(2)关于省局审评认证中心财务人员为了应付检查等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省局加强了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一年一审计,并要求审评认证中心必须以原财务负责人涉嫌犯罪的深刻教训为戒,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对收费、出纳、会计等不相容岗位实行分离,并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教育管理。一是配足配强财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内部监督。二是出纳账、会计账要实现同步进行,及时核对清晰,当月银行账户流水、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均要于下月内打印完整并整理归档备查。三是制订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约束。针对现金、银行、支票、收入账务核算的管理,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增加章节内容,新制订《银行支票及财务印章管理规定》,明确出纳工作行为规范,保障资金支出的严密性和安全性。

(3)关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违规乱收费50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在省局的督促指导下,已于2015年12月5日停止了相关项目收费,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专门负责退款相关事宜,现已退还原缴款单位或个人共11357人次,退款金额共227.14万元,未退还给原缴款单位或个人的278.66万元已按规定全额上缴省国库。同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解决执业药师注册职能转移后收费问题,确保执业药师注册业务正常进行。

省局在对相关直属单位开展专项整顿的同时,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加强建章立制等多种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已经对7个直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给予适当的评价。9-11月,省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对4个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对2014年以来的委托项目进行检查评估。11月7日,对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省局党组还明确,对直属单位开展“一年一审计”,并形成一项重要工作制度,做到审计全覆盖、常态化。二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要求直属单位有条件的要设立财务机构,配强配足财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培训。2016年10月下旬,省局组织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业务人员,到省财政厅参加有关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培训。今年12月份,省局将举办财务培训班,组织局直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员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起草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的指导意见》。

5.关于专项资金内部控制不健全的问题。

(1)关于2014年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经费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省局对近年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经费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调查分析,我局2014年未将该专项资金纳入2014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信息公开范围,从2015年起,将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经费并入广东省食药监系统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列入专项资金管理,统一适用《广东省食药监系统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纳入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范围。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着重从制度上解决内部控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还制定印发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项目支出管理办法》。二是优化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省局对2017年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明细项目进行整合,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严格按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并完成2017年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安排总体计划编制工作,已上报省政府审批。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督评价。2015年已完成对2014年省级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今年对湛江、云浮二个市的省级和中央转移专项资金的使用开展检查。今年由财政厅聘请第三方对我局2015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及2015年我局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的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同时,还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信息透明度。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对巡视所反映省局机关2014年项目支出执行率低的7个项目进行了全面分析,深入查找原因,并有针对性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对业务处室预算编制的业务指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二是建立通报和督促机制。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亲自抓执行工作,分解支出目标,按月通报支出进度,加强重点支出的督促力度,对进度较慢的处室召开专题约谈座谈会。三是优化业务流程。规划财务处落实资金执行具体工作,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报销速度;建立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辅助帐,按项目、处室、预算范围实时掌握资金进度。四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品药品专项资金2016年起整合为一个专项。涉及2014年7个专项的支出率到2015年底达到99.67%。

6.关于有的党员干部财产来源不明,涉嫌搞权钱交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组和派驻纪检组未向我局反馈相关线索,我局已有针对性地加强了教育和日常管理,强化了制度落实,防控类似问题发生。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并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各位业务工作程序,持续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对可能引起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加强防控,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谈话提醒制度,抓早抓小,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

巡视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不按有关规定接待。二是会议费、培训费虚报或超标。三是省局审评认证中心车辆费用和加油费用的问题。

1.关于不按有关规定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经过组织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认真自查,省局审评认证中心、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存在执行相关制度不严格的情况;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监督检验所、省食品检验所、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局政务服务中心等5家直属单位在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没有发现省局机关将接待费、接待用酒拿去报账,规避三公消费的情况。经认真翻查财务部门的原始记账凭证,督促省局各经办处室核实发现,在2014年存在没有接待函或邀请函的公务接待。2015年至今,无公函或邀请函接待的问题已不存在。省局已修订印发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不折不扣执行“无公函不接待,无清单不结算”的要求。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信息季度公开机制,已在省局内网OA对省局食堂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2.关于会议费、培训费虚报或超标的问题。

(1)关于省局审评认证中心虚报会议费挪作他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由于原财务负责人涉嫌犯罪,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2013年,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委托广东熊猫国旅旅游公司承办会议15次,涉及金额72.75万元,虚报会议费挪作他用。经核实,上述问题涉及单位是省局审评认证中心,不是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省局审评认证中心在省局的督促指导下,迅速深入开展核查和整改。经审评认证中心与熊猫国旅进行核实,中心在2012年至2013年初之间,共委托熊猫国旅以会议的名义支出费用84.9万元,其中用于会议的支出一次,确实存在涉嫌虚报会议费挪作他用,主要用于出差及外出调研的机票费用以及住宿费用。对审评认证中心财务核算及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相关问题,省局已督促该中心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并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议管理制度、严格会议审批审核管理、加强制度落实监督。同时,省局规划财务处从2016年9月开始对审评中心的财务管理进行一年的“帮带”工作。

(2)关于省执业药师中心预付款及将个人消费混在培训费中报销等问题。

关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原负责同志将个人消费混在培训费中报销等问题,派驻纪检组正在进行调查处理,省局相关单位予以积极配合。省执业药师中心在第一时间停止了预付酒店培训费的行为,已实行培训支出在培训班结束后及时结算。该中心还对《培训工作管理规定》、《会议工作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改,使制度更有针对性、实操性。

省局在对有直属单位会议费、培训费虚报或超标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的同时,加强了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审计检查。对直属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强化对会议和培训开支的审核,规范会议费和培训费会计核算。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预算约束力,强化会议和培训计划管理,完善事前审批、事中控制和事后核算流程,规范报销手续,完善会议和培训台帐管理,建立“季报年审”的管理制度。

3.关于省局审评认证中心车辆费用和加油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省局督促审评认证中心,针对具体问题,逐一分析原因,理清责任,做到即时整改。认真核查车辆的使用情况,对有非用于公务活动或工作的,逐一说明情况并查出原因。清退部分节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私用或使用加油卡的相关费用。退还向外单位借用的车辆。对车辆制度查缺补漏,健全完善公务车辆管理档案。

省局督促指导审评认证中心立即进行了整改,同时对省局机关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全面规范加强省局公务用车管理。一是修订完善省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已修订印发省局《公务用车保障办法》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对到白云机场、广州高铁南站等区域公务用车明确作出刚性规定;从严把控“规定区域”外普通公务出行车辆保障情形;明确公务车辆特殊紧急情况下维修、加油申报审批流程和报销手续。已经启用新版派车申请(审批)单,单位领导对公务类别和用车人数负审核责任并签名确认。二是健全完善省局公务车辆运行管理档案。落实“规范齐全、一车一档”,逐台建立公务车辆运行管理档案。制定了《公务车辆运行使用台账》,进一步规范省局公务用车管理,明确公务车辆运行管理规范。三是严格控制省局租赁社会车辆公务出行。已按照《公务用车保障办法》,对租赁社会车辆严格把关。省局机关经批准保留的公务车辆优先保障执法执勤公务出行。如出现在位公务车辆无法解决公务用车供求矛盾的情形,仅执法执勤和应急公务可以申请租赁社会车辆出行,并提高一级审批权限。

(四)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

巡视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二是没有出台轮岗交流规定。三是存在混员混岗的问题。四是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严,处理不到位。五是干部档案审核管理不规范。六是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

1.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不够细化不够具体的情况进行的自查自纠,并制定印发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明确了局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人事部门和考察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统一并坚持一种选拔好干部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好动议提名关。《办法》将动议环节作了细化规范。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人事处在综合分析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建议。初步建议在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人事处长与分管人事的局领导、选拔职位分管局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个别沟通酝酿。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分管人事的局领导、选拔职位分管局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会议酝酿。根据沟通酝酿情况,人事处按程序形成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这样既突出了局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又充分发扬了民主,严格把住了入口关。二是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把好考察考核关。对拟提拔的对象,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通过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核查廉政情况、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四必”: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把好程序步骤关。在民主推荐环节,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对人选较多的岗位,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列入会议推荐的初步名单由局党组根据个别谈话推荐情况、人岗相适要求和干部的一贯表现研究确定。在考察环节,由局党组综合民主推荐情况、人岗相适要求和干部的一贯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在讨论决定环节,确保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在办理任职环节,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任职谈话、任职宣布、干部试用期等规定。同时对选任材料实行单项归档,落实干部选拔全程纪实管理的要求。使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

2.关于没有出台轮岗交流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制定印发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轮岗暂行规定》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分别对机关公务员的轮岗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轮岗交流作了规定,明确轮岗交流的条件,规范轮岗的范围和程序,强调轮岗的工作纪律。省局党组于11月25日通过了对21名处级干部轮岗方案,11月28日完成了轮岗交流干部的职务任免工作。其中轮岗交流正处长3名,副处长9名,调研员4名,副调研员3名,涉及13个机关处室(单位),局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交流任正处职有2人。11月28日,省局党组主要领导对轮岗交流的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并部署了交接工作安排。

3.关于混员混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有的处级干部同时在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担任领导职务问题。我局2014年下半年制定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计划,并于2015年11月底完成了对我局超职数配备的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的整改消化任务,彻底解决了部分处级干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两头挂”的问题。目前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已无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针对有的直属单位聘任合同制人员担任财务、行政等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由于正式在编人员需通过公务员招考,财务人员无法在短时间内招录到位。目前,该中心与广州勰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一年协议,委托该公司委派一名工作人员配好做好财务会计工作;已预留一个参公编制,计划明年以公务员招考方式招录一名会计专业的在编人员负责会计工作。省局审评认证中心已于今年初聘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科负责人,借用在省局机关的在编出纳人员调回中心工作的手续正在办理,中心还选派会计人员在规划财务处跟班学习。同时,省局为进一步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指导,还制定印发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办法》。

4.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认真组织了自查自纠,并制定印发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对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时限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一是明确了报告对象。参照省委组织部对个人有关事项的申报范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规定》将报告对象的范围从副处级以上干部扩大到局机关全体在职科级干部(含科员)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全体在职干部。二是明确了报告内容。与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需要报告的内容不同,局机关全体在职科级干部(含科员)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全体在编干部仅需要向组织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及从业情况等事项;三是规定了报告时限。报告时限均设定在每年1月31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报告上一年度的个人有关事项。四是规定了拟提拔干部的报告时限。对拟提拔任用为副处级干部的正科级干部,应当在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7天内按照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报告事项标准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5.关于干部档案审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修订印发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一是对干部档案日常管理进行规范细化。《制度》包含七大方面内容:总则、散件材料的归档工作、月度档案材料催收、新进人员档案审核、档案的查借阅工作、档案材料转递、库房管理等。二是明确了新进人员干部档案的审核制度。严把新进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和干部任职资格档案审核的关口。

6.关于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对巡视提出的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进行了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因私出国(境)的人员进行处分,并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和修订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细化了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流程,补充完善了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程序和证件管理要求,细化了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团组的申报材料。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严肃认真地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整改成效离省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在健全制度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巡视整改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驰而不息地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省局党组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强化督促指导,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持续发力,进一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发挥整改工作的整体合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在各个领域形成管长远、有实效的制度体系。

(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中,从省局党组自身建设抓起,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大力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7886165;电子邮箱:jgdwb@gdda.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邮编:510080。

中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