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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124X/2015-0113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5-12-03
名称: 2015年度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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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12-03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5〕19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邮编:510080,电话:020—37886012):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本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部署,截至11月27日,本年度共召开食品药品安全月度新闻通气会3次、季度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新闻内容13项)和专题新闻发布会15次,并通过本局政府公众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质量 39次(其中药品类4次、医疗器械类6次、化妆品3次、食品及保健食品类26次);公布证照注销情况70次(其中有关药品流通环节41次、生产环节6次、食品领域5次、保健食品4次、化妆品领域9次、医疗器械领域5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8次,消费警示 30次(含药械9次、保健品10次、化妆品11次);公布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和“黑名单”8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42宗,包括书面申请73份,网上申请66份,当面递交申请3份。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3件(10.0%),同意公开14件(10.7%),同意部分公开5件(3.8%),不同意公开5件(3.8%),不属于本机关公开53件(40.5%),申请信息不存在8件(6.1%),告知作出补充7件(5.3%),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受理范围7件(5.3%),不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18件(13.7%),其他1件(0.8%)。均以书面形式、在规定工作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已答复131宗。通过及时的信息公开,营造了“食品药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支持了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和震慑了不法分子的违法企图。
二、主要做法
(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加强。
本局结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际,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内容、措施与要求,编写并印发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设置督查专报,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年度重点工作考评中,强化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本部门、本地区的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指定领导分管、指定机构管理、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依托传统传播媒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手段。
本局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政府公众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最主要手段,始终抓好公众网站的建设与维护。目前,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政府公众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除了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办事指南、行政审批等日常事项外,还建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各类监管信息,包括药品质量公告、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认证公告、证照注销公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常设栏目,还紧密贴合工作重点及时增减专栏。
(三)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助力政策推广贯彻落实
在国家与食品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出台后,本局均及时认真通过网站发布、新闻宣传等方式做好解读推广工作。在省级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法规起草过程中,本局积极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在法规文件出台后,也做好发布、解读、动员和贯彻等工作。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通过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及在报刊、电视、电台媒体开展报道等,作为集中式宣传科普或公布阶段性、个体性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
(四)主动探索在新媒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对微博、微信等新型软件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实现与公众互动进行了摸索,通过建立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微信公众服务号,以及与新华网手机APP、南方网触屏终端、金羊网公众号和腾讯新闻客户端的积极合作,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存在问题与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信息的需求仍存在差距,突出表现在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当中,由于公众网站搜索功能、互动功能等不够人性化,制约了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的统一性,使得产生于各部门的政府信息仍零散于不同部门,给公众信息获取带来了不便,需要本局在下一步工作加以思考和寻求改进的方法。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与手段。
除公众网站以外,本局还将充分借助新闻发布会、报纸、电台等媒体,组织宣传活动等形式,增加食品药品信息的覆盖面与受众面。加强舆情监控与应对,及时捕捉、应对传统媒体以及新型通信软件中涉及到负面的或不真实的、哗众取宠的食品药品信息,及时有针对性地发布真实信息,引导公众理性看待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
(二)充分发挥政府公众网站作为信息公开权威渠道的作用。
一手抓信息发布、一手抓技术保障,加强政府公众网站的建设。结合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工作的进展,逐步实现食品药品政府信息公开的整合,加快新职能监管数据的移交、整理,及时补充新职能的办事指南,加快研究新职能所产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范畴,重点公开各类与产品质量、企业诚信、引导消费相关的政府信息,使政府公众网站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消费的助手。加强网站巡视与安全测评,及时发现网站是否存在安全漏洞、是否受到木马、蠕虫等攻击,排除故障,保障网站正常运行。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与完善。
要边开展工作、边总结、边改进,不断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要加强研究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信息、产品质量信息、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与保密、公开与稳定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权利的同时,做到信息公开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